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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貌
體態均衡、骨骼健壯緊密、筋、腱、韌同樣發達、皮膚沒有弛緩感。雌雄分別鮮明,體高體長比為100:110。雄的比雌的身體稍長,但雄性體高66.7cm(2尺2吋),雌性體高60.6cm(2尺)上下個相差3.03(1吋)為允許範圍,另外,體高與兄身的比例約為2比1。
頭部
頭骨大、頭蓋頂部稍平,額寬、無皺,有明確的從溝和適度的凹處面頰部相當發達。
頸部
頸粗壯結實,皮膚無弛緩,適度挺起。
耳
耳稍小,呈厚三角形,稍向前傾,耳線直立緊貼,耳的間隔有適當的寬度。
眼
眼稍俱三角形、外毗稍上方呈深褐色,雙眼之間有適度的間隔。
口吻、鼻
鼻樑挺直、吻部充實、底部粗而頭部細、鼻鏡緊、唇咬緊。
牙齒
牙齒強韌整齊
胸腹
胸身而肋骨發達,前胸發達、腹部適當收緊。
背腰
背直腰強韌
前肢
前肢在肩胛上有適當的角度、並且健壯發達、腿肘堅實,前膊粗而狀實,繫部稍有傾斜、趾圓而大、緊握厚實。
後肢
後肢發達,強韌有力,踏地力強,飛節有適當的角度,富有敏捷力,趾厚緊握。
尾
粗而卷力強,長略至飛節,卷行飛左卷、右卷、太鼓卷、二重卷。
被毛
毛剛直、下部密生綿毛,臀部稍長、尾毛較其他部分長。
毛色
白、黑、紅、胡麻(芝麻色)、虎班。
缺點
- 後天損傷及明顯營養不良者。
- 作為秋田犬顏色不佳者。
- 有和體色不符的虹彩明顯淡者。
- 缺齒、亂齒及齒合不佳者。
- 有舌斑者。
- 性格特別軟弱者(臆病、輕佻等)及狂暴性格者。
- 其他缺乏秋田犬特徵者。
失格
- 先天耳朵不豎者。
- 先天尾巴不卷者。
- 先天毛太短或太長者。
- 明顯下顎突出或凹入者,嚙合不正者。
- 鼻色和體色不符者。(白色體者允許鼻為紅色)
- 隱睪者。
- 其他缺乏秋田犬特徵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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